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2、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便携式彩超探头采购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便携式彩超探头采购项目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采购预算(元) |
1-1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便携式彩超探头A |
4(个) |
250,000.00 |
1-2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便携式彩超探头B |
5(个) |
725,000.00 |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97.5万元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1)本项目于2025年6月30日在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严格遵循法定招标程序。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止,获取招标文件报名的人数不足三家,仅有“广东国隆贸易有限公司”一家参与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故本项目招标失败。
(2)本项目在公开招标期间,未收到任何供应商或个人提出的任何意见和任何供应商提出的任何对采购流程、技术要求方面的质疑和异议,采购前期工作具备合理性与透明性。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于通知中的第一种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综上所述,鉴于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仅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情形,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广东国隆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云创街13号305房
四、公示期限
2025年07月24日至2025年07月31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坤三路95号
联系方式:020-81222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广东五洲医采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侨林街47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28A
联系方式:曾先生/陈小姐 020-37209496
广东五洲医采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 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