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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机动车排气遥测车及其设备采购、车辆改装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ZHJ-HW-0911】

更新时间:2009-12-02 [ 打 印 ]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性质
1、项目名称:广州市机动车排气遥测车及其设备采购、车辆改装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GZHJ-HW-0911
3、招标内容
    广州市机动车排气遥测车及其设备的采购、车辆改装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投标人应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4、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180天内。
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采购人式:公开招标
7、本项目为货物类,最高限价660万元.
8、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A、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除联合体外,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统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B、项目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2)投标人必须完成过类似项目(包括车辆改装、改装车辆上牌和仪器集成的整体项目),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投标人或其委托的车辆改装企业应具备国家发改委认可的改装资质,以确认本标中涉及的车辆改装的合法性。
(4)投标人必须提供销售本标的仪器产品授权书;投标人如需要在通讯、数据传输、软件开发等方面进行分包建设,必须提供分包商在该领域合法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分包商技术资料、开发经验等材料。
(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6)车辆改装厂应符合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相应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7)投标人必须拥有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证书或本项目合作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B类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发售时间:2009年12月2日~2009年12月21日(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3:30~17:00
2、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1022室
3、售价:人民币150元/套。
四、答疑
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统一在网上集中答疑,如有任何疑问以传真或电邮至招标代理机构。
五、本次招标项目公告在以下传媒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本次招标的其它相关信息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网址:www.wzyc5.com)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网址:www.gdgpo.gov.cn)
广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gzg2b.gov.cn)
招标代理机构网站(网址:www.wzyc5.com)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时间:2009年12月22日上午09:0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09年12月22日上午09:00。
3、投标及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1022室
4、投标人必须在2009年12月21日12: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预交以下文件一份:1)、投标函;2、)资格文件声明函;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函》(如果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交)。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95号
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020-83399446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小姐  黎先生                   
联系电话:020-38878049
传真:020-38879761
邮政编码:510610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1022室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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