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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WZ-XD03DYW10QX022)公开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10-05-10 [ 打 印 ]

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一、项目编号:HZWZ-XD03DYW10QX022

 


二、项目名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8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01: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台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3.供应商必须具备采购设备的经营资格,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有所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4.中选的供应商不允许将本次采购合同产品分包给其他企业供;

 


5.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原件现场备查)

 


备注:提供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0年5月7日至2010年5月27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5:00~17:00到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点:惠州市江北双子星国际商务大厦B座15楼06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为2010年5月7日至2010年5月13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5月28日下午15:00(注:14:3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江北双子星国际商务大厦B座15楼06号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0年5月28日下午15:00

 


十、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江北双子星国际商务大厦B座15楼06号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52-2809944

 

 电话:0752-5566468

 


传真:0752-2800380

 

 传真:0752-5566468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双子星国际商务大厦B座15楼06号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编:516001

 

 邮编: 516001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0年5月7日

 


 

 


 

 


 

 


招标文件:(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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