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的委托,对 广东省公安厅2010-71厅机关上下班车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GA-FW-1007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10-71厅机关上下班车项目
三、采购预算:254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招标内容:
投标人必须对标段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标段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用户需求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服务期限为:服务周期为两年,合同采取壹加壹模式签订,即合同每年一签,如中标人能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执行合同,则合同第一年期满后可再续签一年合同。如中标人不能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执行合同,则公安厅有权拒绝与中标人继续续签合同。(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招标文件公示(请点击下载),公示期:2010年8月19日~2010年8 月25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
A、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B、项目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规范。
投标人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和有效的服务资质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C、确定参加投标
投标人必须在2010年9月7日中午12: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预交文件《投标保证函》一份,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0年8月19日起至2010年9月7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1022室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9月8日14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1022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0年9月8日14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1022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 |
易先生 王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陶小姐 |
电话: |
020-38878049 |
电话: |
020-83110987 |
传真: |
020-38879761 |
传真: |
020-83110987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1022室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黄华路97号 |
邮编: |
510610 |
邮编: |
510000 |
开户行: |
广东发展银行白云机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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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1010085120100058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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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