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营产营具家私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对营产营具家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HZWZ-XD03DYW10A029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营产营具家私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100420元
四、采购内容:
包01 营产营具家私 1批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3.供应商必须具备采购设备的经营资格;
4.中选的供应商不允许将本次采购合同产品分包给其他企业供;
5.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原件现场备查)
备注:提供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0年6月18日~2010年6月24日(节假日除外)9:00~12:00,15:00~17:00到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公示
(文件下载):公示期为2010年6月18日至2010年6月24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0年6月25日上午9:30~10:0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江北双子星国际商务大厦B座15楼06号。
九、开标时间:2010年6月25日上午10:00。
十、投标及开标地点:惠州市江北双子星国际商务大厦B座15楼06号。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人: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 |
联系人:赖小姐 |
联系人:叶先生 |
电话:0752-2809944 |
电话:0752-5108905 |
传真:0752-2800380 |
传真:0752-5108905 |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双子星国际商务大厦B座15楼06号 |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
邮编:516001 |
邮编: 516001 |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