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清溪医院医疗设备项目采购失败公告(招标编号:DGQX-QX-1003)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莞市清溪医院委托,就东莞市清溪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于2010年06月12日发布采购公告,2010年07月01日在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F座1201-1202室进行开评标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公开招标采购失败: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东莞市清溪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DGQX-QX-1003)公开招标采购失败。
在此,谨对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0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