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合水中心卫生院、阳春市潭水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YCWSY-HW-1001)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阳春市合水中心卫生院、阳春市潭水中心卫生院的委托,对阳春市合水中心卫生院、阳春市潭水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YCWSY-HW-1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春市合水中心卫生院、阳春市潭水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招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标段一:阳春市合水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招标采购项目: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1 |
计算机放射成像系统 |
一套 |
标段二:阳春市潭水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招标采购项目: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1 |
计算机放射成像系统 |
一套 |
2 |
病人监护仪 |
一台 |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者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标段为单位进行整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文件公示期为2010年9月25日至2010年9月29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而且有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范围内,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以上;依法取得《税务登记证》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在广东地区有良好的、可靠的后续技术支持,有注册的或工商登记的售后服务机构,或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合作方。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0年9月25日8时30分起至 2010年10月14日12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102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0月15日14时45分(注 14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阳江市,地点另行通知
八、开标评标时间: 2010年10月15日14时45分
九、开标评标地点:阳江市,地点另行通知
十、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招标文件下载
电话: 020-38878214
传真: 020-38879761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1022室
邮编: 510610
开户行: 广东发展银行白云机场支行
帐号: 101008512010005884
采购人联系人:阳春市合水中心卫生院
联系地址:阳春市合水中心卫生院
采购人联系人:阳春市潭水中心卫生院
联系地址:阳春市潭水中心卫生院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