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卫生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ZCWS-QX-1004 】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增城市卫生局 的委托,对 增城市卫生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ZCWS-QX-1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 增城市卫生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 141.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子包号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子包一 |
1 |
心电监护仪 |
1台 |
2 |
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
1套 |
3 |
双向波除颤监护仪 |
1台 |
4 |
输液泵 |
1台 |
5 |
微量注射泵 |
1台 |
6 |
C臂X光机 |
1台 |
7 |
胎儿监护仪 |
1台 |
8 |
自动洗胃机 |
1台 |
9 |
肺功能仪 |
1台 |
10 |
电动牵引床 |
1张 |
11 |
多功能抢救床 |
1张 |
12 |
救护专用升降担架车 |
1辆 |
13 |
多导联自动分析心电图机 |
1台 |
14 |
腹腔镜 |
1套 |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的序号2、序号3、序号9及序号14的设备可以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余序列号的设备只能采购国产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0年10月28日至2010年11月3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投标方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 万元人民币,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 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项目需要)
(三) 具有所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项目需要)
(四) 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有生产企业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五) 在广州地区有良好的,可靠的后续技术支持,有注册的或工商登记的售后服务机构,或本项目的技术合作支持方。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一)-(五)项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0年10月28日8时30分起至 2010年11月16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到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投标人必须在2010年11月16日12: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预交文件《投标保证函》一份(如果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交)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 11月17 日14:30 时(注 14:00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0室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 2010年11月17 日14:30 时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0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易先生 凌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魏小姐 |
电话: |
020-38878648/38878049 |
电话: |
32855107 |
传真: |
020-38879761 |
传真: |
32855122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1022室 |
联系地址: |
增城市荔城镇 |
邮编: |
510610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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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广东发展银行白云机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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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1010085120100058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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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0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