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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医院行政楼空调设备及配套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DRY-HW-1102)

更新时间:2011-06-09 [ 打 印 ]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广东省人民医院  的委托,对 广东省人民医院行政楼空调设备及配套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RY-HW-11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人民医院行政楼空调设备及配套服务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子包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采购预算
子包一
行政楼空调设备及配套服务项目
1
1702586元
    本次项目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通过当年年审;提供有效地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外币注册资金按本项目发出项目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任一时间内的境内银行挂牌汇率折合人民币计算,如有异议,由投标人负责举证);
  (三)    必须是所投主要设备或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取得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总代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须为原件,同一品牌的设备只允许一名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四)    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机电设备安装承包一级资质;
  (五)    空调机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已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六)    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授权经销委托书(原件)或广东省总代理授权经销委托书(原件);
  (七)    在广州市内有良好的,可靠的后续技术支持,有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交在广州市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6月3日8时30分起至 2011年6月22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授权经销委托书(原件)、资质证明文件到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投标人必须在2011年6月23日12: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预交文件《投标保证函》一份(如果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交)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6月24日下午14:30 时(注14:00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0室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 2011年6月24日下午14:30时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0室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文件下载):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1年6月3日至2011年6月9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何小姐、易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
广东省人民医院
电话:
020-38878648/38878049
电话:
 
传真:
020-38879761
传真: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1022室
联系地址:
广州市中山二路
邮编:
510610
邮编:
 
开户行:
广发银行白云机场支行
 
 
帐号:
101008512010005884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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