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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专用车辆采购项目(重 招)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编号:YJZF-HW-1102】

更新时间:2011-08-30 [ 打 印 ]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阳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的委托,对阳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专用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YJZF-HW-1102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专用车辆采购项目(重 招)
三、采购项目
子包
采购货物内容
单位
数量
子包一
电动警务车
1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文件公示期为2011年8月30日至2011年9月5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公示:(点击下载
四、招标标的类型:货物类
五、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天内
七、合格的投标人: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投标方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    依法取得相应设备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三)    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有生产企业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四)    有良好的,可靠的后续技术支持。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一)-(四)项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8月30日 8 时 30 分起至2011年9月5日17时30 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国内邮购标书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如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请注明招标编号)。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1 年9月6日 14:30 时 (注:14:00时整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人必须在2011年9月5日12: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预交文件《投标保证函》一份,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十一、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0室 
十二、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十三、开标评标时间:2011 年9月6日14:30时
十四、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0室。
十五、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六、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按照所登记的内容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十七、本招标公告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应提交阳江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在阳江进行仲裁。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阳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电话: 020-38878648
 
传真: 020-3887976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1022室 
联系地址:阳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邮编:51061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恒福路支行
帐号: 44001400808053002564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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