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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厅2011-63无线车牌识别仪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GDGA-HW-1101)

更新时间:2011-10-11 [ 打 印 ]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的委托,对 广东省公安厅2011-63无线车牌识别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GA-HW-11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11-63无线车牌识别仪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
子包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采购预算
子包一
无线车牌识别仪
8
80.32万元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合法代理人;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对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书或代理证;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及无线车牌识别仪项目实施的能力;
4、投标人必须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和安防一级资格证书;
5、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6、投标人应能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确保投标产品的正常使用;
7、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 10月12日8时30分起至 2011年 10月31 日12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资质证明文件、制造商出具对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书或代理证到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投标人必须在2011年 11月1 日12: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预交文件《投标保证函》一份(如果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交)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 11月 2日上午9:30 时(注9:00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0室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 2011年11 月2 日上午9:30时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0室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文件下载):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1年 10 月 12 日至2011年 10 月 18 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易先生/陈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
020-38878648/38878214
电话:
 
传真:
020-38879761
传真: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1022室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97号
邮编:
510610
邮编: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恒福路支行
 
 
帐号:
44001400808053002564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1 10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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