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警用装备招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项目编号:YJJCGA-HW-1101)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 的委托,对
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警用装备招标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谈判。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
YJJCGA-HW-1101,可点击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2011年
12月8日至2011年12月
14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YJJCGA-HW-1101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警用装备招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二) 依法取得所投设备的相关经营范围;
(三) 具有所报价产品的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的证明文件;具有所报价产品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四) 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取得具有所报价主要产品(防弹衣、大空间熏显系统)制造商/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五) 有良好的,可靠的后续技术支持,有注册的或工商登记的售后服务机构,或本项目的技术合作支持方。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12月8日8时30分起至 2011年12月14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产品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章)、防弹衣、大空间熏显系统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到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POS机刷卡)(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室),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报价
七、投标人必须在2011年12月14日17:3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预交文件《投标保证函》一份(如果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交)
八、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11年12月15日下午15:00时(注 14:50 时开始受理投标报价文件)
九、投标报价文件送达地点:阳江市东风三路38号景湖大酒店11楼1118大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 2011年12月15日下午15:00时
十一、开标谈判地点:阳江市东风三路38号景湖大酒店11楼1118大会议室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裴先生
电话: 020-38878648
传真: 020-3887976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1022室
邮编: 510610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恒福路支行
帐号: 44001400808053002564
采购人联系人: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
联系地址: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