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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东县公安局特警刑侦装备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YDGA-HW-1201 )

更新时间:2012-10-12 [ 打 印 ]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阳东县公安局  的委托,对   阳东县公安局特警刑侦装备招标采购项目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YDGA-HW-1201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东县公安局特警刑侦装备招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 //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子包
采购内容
数量
1
特警装备
1批
2
刑侦装备
1批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子包为单位进行整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2年10月12日至2012年10月18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子包一:
(一)    投标方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    依法取得所投设备的相关经营范围;
(三)    具有所投标产品的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的证明文件;
(四)    投标人具有ISO 9001和ISO 14001管理认证体系证书。
(五)    代理商作为投标人,所投主要设备(对讲机、喊话器、交通事故勘察相机)应有生产企业或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六)    在广东地区有良好的,可靠的后续技术支持,有注册的或工商登记的售后服务机构,或本项目的技术合作支持方。
 
子包二:
(一)      投标方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    依法取得所投设备的相关经营范围;
(三)    具有所投标产品的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的证明文件;
(四)    代理商作为投标人,所投主要设备(圆柱面痕迹展开摄影仪、指印熏显柜、干燥柜)应有生产企业或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五)    在广东地区有良好的,可靠的后续技术支持,有注册的或工商登记的售后服务机构,或本项目的技术合作支持方。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一)-(六)项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10月12日8时30分起至 2012年10月21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投标人必须在2012年10月31日12: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预交文件《投标保证函》一份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2日14时30分(注 14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0室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 2012年11月2日14时30分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0室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易先生、郭先生
电话: 020-38878214
传真: 020-3887976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1022室
邮编: 51061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恒福路支行
帐号:44001400808053002564
采购人:阳东县公安局
联系地址:阳东县公安局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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