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受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公司的委托,对开发区重要医疗设备采购专项之区中医医院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档次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KF-HW-13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开发区重要医疗设备采购专项之区中医医院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档次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5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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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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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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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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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档次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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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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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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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定后2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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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相应《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 拟投标产品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注册证;
5. 如非生产企业,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授权书;
6. 投标人在广东省区域内有完善的长期售后服务机构。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8. 供应商注册地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备注:请各投标人凭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③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④《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⑤供应商注册地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⑥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7月8日8时30分起至 2013年7月28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室),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投标人必须在2013年 7月 29日上午12: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7月30日上午9:30 时(注9:0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0室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 2013年7月 30日上午9:30 时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0室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3年7月8日至2013年7月12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公司
电话:020-82113013
传真:020-82113006
联系地址:广州萝岗区水西环路行政综合执法大楼B613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易先生
电话: 020-38878214
传真: 020-3887976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1022室
邮编: 510610
开户行:华夏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本帐号只受理保证金)
帐号:5030-2000-0181-0200-2647-4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恒福路支行
帐号: 44001400808053002564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