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服务

招标代理

您所在位置:首页 > 采购服务> 招标代理 > 招标公告

广州市越秀区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编号:YXZY-QX-1302】

更新时间:2013-12-03 [ 打 印 ]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越秀区中医医院 的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谈判。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YXZY-QX-1302,可点击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2013年12月2日至2013年12月6日。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一、采购项目编号:YXZY-QX-13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2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子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总价)
除颤仪
2台
12万元
无创呼吸机和生物安全柜
1台
10万元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的除颤仪和无创呼吸机为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生物安全柜为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子包为单位进行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报名时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见参考模版);
(二)、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三)、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四)、具有所报价产品的(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的证明文件);
(五)、在广州地区有良好的可靠的后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机构或本项目的技术合作支持方。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一)至(四)项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11月30日8时30分起至 2013年12月9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报价
八、投标人必须在2013年12月10日12: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预交文件《投标保证函》一份。
九、投标报价文件递交和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1日上午10:00时(注 9:30 时开始受理投标报价文件)
十、投标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0室
十一、开标时间: 2013年12月11日上午10:00时
十二、开标谈判地点:广州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张先生,周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广州市越秀区中医医院
电话:
020-38878043
电话:
 
传真:
020-38879761
传真: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1022室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正南路
邮编:
510610
邮编:
 
开户行: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号:
0206 1753 0000 0021 9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9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