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HZHZ-HW-14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海幢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37.3232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子包号 |
货物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
一 |
医疗设备 |
1批 |
人民币37.3232万元 |
投标人以子包号为单位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2.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 3.报名时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见参考模板);
4. 4.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 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投标产品有注册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的证明文件);
6. 6.其中心电图机、视力筛查仪、牙科综合治疗椅须提供产品合法来源证明材料;
7. 7.在广东地区有良好的的售后服务机构,或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合作方。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7月10日8时30分起至2014年7月16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述1-6项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投标人必须在2014年7月29日17: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确认到账或递交《投标保证函》一份。
九、投标文件递交和截止时间:2014年7月30日上午9:30(注 9:00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7月30日上午 9:30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 2014年7月10日至2014年7月16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裴先生 |
采购人联系人: |
广州市海珠区海幢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电话: |
020-32315516 |
电话: |
/ |
传真: |
020-32315588 |
传真: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南田路298号 |
邮编: |
510610 |
邮编: |
/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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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7443-0201-8260-0216-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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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