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荔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广州市荔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设食得放心城市工作经费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LWSY-FW-14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设食得放心城市工作经费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 56.7 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内容 |
单价(万元) |
租赁时间 |
采购预算(万元) |
21辆行政执法车 |
0.45(每台每月) |
6个月 |
56.7 |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谈判文件公示期为2014年10月24日至2014年10月30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 投标方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三) 具有汽车租赁的相关经营范围和能力;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10月24日8时30分起至2014年10月30日17:0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上述条件的证明材料及: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投标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供应商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④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谈判文件供应商的报价
八、报价人必须在2014年10月30日12: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预交文件《谈判保证函》一份。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0月31日上午9:30 时(注9:00时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十、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一、谈判时间: 2014年10月31日上午9:30时
十二、谈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三、谈判文件公示/下载:
十四、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
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wzyc5.com)
各公告公示在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采购人:广州市荔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金升大厦21-23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020-32315526
传真: 020-3231558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邮编: 510610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分行
帐号:7443-0201-8260-0216-969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4日